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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实名举报被秒抓”一事,官方办案岂能“因人而异”

赤焰评论员 吴大鹏

对举报人,快抓!对被举报人,慢查!河南鹤壁官方在查处“鹤壁男子实名举报开发商向公职人员行贿”一事上,如此速度反差,令人费解。

据12月21日赤焰新闻报道:近日,引起网友广泛关注的“河南鹤壁男子举报开发商行贿、官员受贿遭秒抓”一案的举报人代理律师范辰,向赤焰新闻反映,鹤壁警方在侦办案件中发现被举报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线索后,至今过去近两年时间,却一直未向纪委监委移交。鹤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针对律师爆料所涉及的内容不清楚,但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果遇到违法违纪的线索,会向纪委监委移交。

 

视频举报人

事情是这样子的——

2021年12月17日,当地警方通报:2021年12月11日,张某慧、艾某军先后到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在网络上被人诬告陷害。警方接到报警后,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张某全、杨某宾与张某慧共同开发房地产期间产生经济纠纷。为报复张某慧,张某全伙同杨某宾、牛某捏造张某慧找艾某军帮忙将行政处罚数额由500万元降为5万元、张某慧退回艾某军的190万元购房款为行贿款的事实,并制作举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意图使张某慧、艾某军受到刑事追究。张某全等三人的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按照警方通报,举报人举报的开发商张某慧安排其送给时任鹤壁市纪委纠风办主任艾某军190万元行贿款,实为退还的购房款,500万元行政罚款降为5万元也不实,因此认定诬告。当地警方从接到报警到核实清楚,用了6天时间;而举报人说实名举报视频发出到自己被抓也就是几十分钟时间。显然,警方的办案速度是很快的。

的确,遇到线索,迅速核实,还原真相,这是值得点赞的。但让人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在处理这一案子的其他线索时,警方速度之慢,竟然快两年了都没结果!

此案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实名举报成诬告,在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后,2023年2月21日,三名举报人一个被撤诉,两个被认定不起诉,算是画上句号。但在案件材料中,举报人的代理律师发现,被举报人艾某军妻子刘某实际使用的两张银行卡,在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期间,总计转入1683万余元,支出1678万余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可近两年时间,官方却始终没有说法。

这就让人奇怪了,从对举报人负责的角度看,应该有个说法,毕竟举报的就是贪污受贿,而且自己参与其中的经历还被认为不是行贿而是退款,现在发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更需要给个真相;从对被举报人负责的角度看,也应该给个说法,毕竟明明是退还的购房款,却让举报人愣说成是行贿,行政处罚5万元愣说成是原本要罚500万元,现在既然是清白的,那么也应该清白到底,而不是留个尾巴。

而且相信当地公安部门在侦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时候,也看到了被举报人明显与收入不相符的巨额财产了。正常逻辑,应该对这些财产进行追查。难道仅仅是因为这一侦办,是源自于举报人的举报,然后对于其他线索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也难免让人怀疑,官方办案“因人下菜”,但显然,问题是回避不了的。

要知道,实名举报不成还被抓,尽管后来不起诉,但眼下这个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线索,官方不深入追查,举报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而且发现线索追查到底,这也是反腐部门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还当事人以清白的关键。试想,那个190万元行贿的实名举报,官方都给出诬告的认定了,那这一千多万元的转入转出,为何就不能明确呢?到底是不能还是不愿?举报人在等,公众也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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